关于选拔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参加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班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8-11-08 浏览次数: 452

关于选拔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参加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班的通知

 

各班级:

    为进一步推进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项目,有效培养师德高尚、专业知识丰富、专业能力强、实践体验深刻、专业引领性强、职业信念坚实(6P素养)的卓越幼儿园教师,经学院研究决定,在我院2016级和2017级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中各选拨30名学生组建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班。现将有关选拨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条件

1.热爱祖国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,为人正直、诚实守信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,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,诚实守信。

2.热爱学前教育专业、愿意到幼儿园一线工作。

3.学习成绩优秀,专业基础扎实。

4.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。

二、选拔程序

1.申报。有意向参加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班的同学,根据《教育学院关于推进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项目的方案》文件要求(附件1),填写《教育学院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班选拔报名表》(附件2),各班学习委员在规定时间前将纸质稿交于各年级辅导员老师。(16级交至乔宇超老师,17级交至江海英老师);

2.初审。各年级辅导员对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主要审核材料的规范性、完整性、真实性,按专业课成绩排名选拔出前40名同学进入面试。

3.面试。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候选对象进行面试,评选综合表现突出的前30名同学;

4.公示。学院对选拔出来的2016级和2017级各30名候选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;

5.审定。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;

三、时间安排 

程序 16级时间安排 17级时间安排
宣传动员阶段 3月22日-3月26日 3月22日-3月30日
学生报名阶段 3月27日-3月30日 4月1日-4月8日
学院初审 4月1日-4月2日 4月9日
学院面试 4月3日 4月10日
公示阶段 4月4日-4月9日 4月11日-4月15日
学院录取 4月13日前 4月16日

四、有关说明

1.所有选拔程序都必须做到必须公平、公正、公开;

2.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班实行动态调整与充实机制;

3.咨询电话:88120073(乔宇超老师、江海英老师)。

附件1:教育学院关于推进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项目的方案

附件2:教育学院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班选拔报名表

教育学院

2018年3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