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学前教育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0-12-15 浏览次数: 12

教基厅函〔201929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:

为做好第八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科学做好入学准备

二、活动时间

2019520日至620

三、宣传重点

深入贯彻落实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和《3—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,引导广大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理念,尊重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,关注幼儿身心全面发展,将入学准备教育贯穿幼儿园教育的全过程,为幼儿今后的学校生活做好准备,为其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。

要切实扭转一些家长过度强调知识准备的认识偏差,坚决抵制和摒弃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和教育内容的错误倾向,重点关注幼儿身心健康、学习品质及社会性发展等关键素质准备,注重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,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理能力,激发幼儿学习兴趣,培养勤学好问、认真专注的学习习惯,建立初步的任务意识和规则意识,形成诚实守信、团结友爱、互助合作等道德品质,引发幼儿对小学生活的积极体验和向往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1.精心部署实施。各省(区、市)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将2019年的宣传月活动作为治理“小学化”的重要举措,作为推动家园合作、幼小衔接的有效途径,结合本地实际,研究制订具体宣传实施方案,做好各项宣传活动安排部署。

2.坚持科学导向。各省(区、市)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教科研机构、高校、幼儿园和小学的专业资源优势,把握正确宣传导向,大力宣传推广本地入学准备和幼小衔接的好经验好做法。结合幼儿园保教工作实际和家庭育儿实践,用生动真实的案例传播科学理念和方法,剖析片面准备的危害。要精心策划宣传内容,严格把关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,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。

3.幼小同步宣传。做好入学准备不仅仅是幼儿园的工作,还需要小学的积极参与配合。要组织幼儿园和小学广泛参与,同步开展宣传活动,促进幼小协同,双向衔接。鼓励小学参与支持幼儿园的入学准备教育,切实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,坚持实施“零起点”教育。

4.确保宣传实效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,组织开展大型公益讲座、专家访谈、现场咨询等主题宣传活动,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。要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小学宣传主阵地作用,通过开放日、家长讲座、宣传咨询等多种活动,确保宣传深入持久,取得实效。

教育部将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,组织制作主题公益宣传片、专家电视访谈节目,在教育部官网和“微言教育”平台开设专栏,同步推送。请各地及时将宣传月活动的有关文字材料、图片和视频等报送教育部基教司,教育部将在官方平台展示宣传。

联系人及电话:教育部基教司 孙思 010-66097809

电子邮箱:xueqianchu@moe.edu.cn

教育部办公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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